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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認定是指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對檢驗檢測機構的基本條件和技術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實施的評價許可。這種許可僅限于對第三方實驗室,即獨立于供、需雙方的實驗室。換句話說,資質認定(計量認證)不接受生產者(供方)實驗室、采購者(需方)實驗室的申請。資質認定包括檢驗檢測機構計量認證。 評審依據包括以下內容: 1.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要求: (1)《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 (2)《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RB/T 214-2017); (3)針對不同領域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補充要求文件或認證認可行業標準; (4)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術要求(以發文修訂的最終版本為準)。 2.檢驗檢測機構的申請文件和管理體系文件: (1)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申請書; (2)檢驗檢測機構的質量手冊; (3)檢驗檢測機構的程序文件; (4)檢驗檢測機構的技術文件; (5)檢驗檢測技術標準、規范等。 申請條件: 1.依法成立并能夠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具有與其從事檢驗檢測活動相適應的檢驗檢測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從事特殊食品的檢驗的實驗室,其檢驗人員、技術管理人員和管理人員還應當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對于授權簽字人,不同省份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有不同要求); 3.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工作環境滿足檢驗檢測要求;(對于這條,不同省份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有不同要求,例如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求申請實驗室需提供實驗室的房產證明,如實驗場地為租賃,則需提供租賃三年以上的合同證明和放租方的房產證明); 4.具備從事檢驗檢測活動所必需的檢驗檢測設備設施(對于這條,不同省份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有不同要求); 5.具有并有效運行保證其檢驗檢測活動獨立、公正、科學、誠信的管理體系; 6.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標準、技術規范規定的特殊要求。 |